各学院、各部门:
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事业,激励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和精于学业、勇于创新的学生,乌可力先生于2015年在我校设立了乌可力奖。为确保2021年度乌可力奖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条件
1.符合《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评审办法》(内大发〔2015〕71号)有关规定;
2.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师生参与评选;
3.获得过乌兰夫奖学金、校长励学奖和乌可力奖的师生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3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各1名)。最终全校评选出2名教师、2名博士、2名硕士、5名本科生。
二、组织领导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人选的初评和推荐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国内合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协调。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的评审程序,做好乌可力奖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
1.教师:《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青年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三份、《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教师)一式一份、个人教学科研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近五年2016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500字左右)、个人电子照片一张。
2.学生:《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三份、《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学生)一式一份、个人学业(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近一学年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200字左右)、个人电子照片一张。
3.相关评审表格请登录国内合作办公室网页下载;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附后。
4.请各学院于9月22日下班前,将优秀青年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的纸质材料报送到国内合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行政楼203室;联系人:德琪;联系电话:4994379;邮箱:ndhzb@imu.edu.cn)
国内合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9月14日 |
下发通知部署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评审工作 |
国内合作办公室 |
9月15日— 9月22日 |
1.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教师和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青年教师奖评审表》《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及相关材料; 2.学院初步审核材料,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分别填写《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教师版和学生版; 3.报送推荐材料(未按时报送可视为放弃推荐)。 |
各单位 |
9月23日— 9月26日 |
国内合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审核申报材料 |
国内合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院 |
9月27日— 9月29日 |
召开乌可力奖评审工作委员会会议,确定获奖人员 |
乌可力奖评审 委员会 |
9月30日—10月6日 |
对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
国内合作办公室 |
待 定 |
颁奖仪式 |
国内合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