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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国融证券与我校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协议》2021-05-07    资料来源: 内蒙古大学新闻网

2021年4月29日上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国融证券与内蒙古大学四方《校企合作战略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校学术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局长鱼向东,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部副总经理黄爱国,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翔,内蒙古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国庆出席活动并签署战略协议。我校郭喜副校长和刘翔副总裁分别代表内蒙古大学和国融证券签署《校企合作战略协议》,并为校企实训基地揭牌。签约仪式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杜凤莲主持。

签约仪式现场

四方签署《校企合作战略协议》

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局长鱼向东对此次签约表示了热烈祝贺,并介绍了内蒙古证监局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同时期待与内蒙古大学及签约各方有更深层次的合作。

内蒙古监管局局长鱼向东作讲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部副总经理黄爱国介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程中所开展的诸多活动,并表示将以《校企合作战略协议》的签署为起点,持续推进各方合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部副总经理黄爱国作讲话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翔在讲话中强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内蒙古证监局的指导下,国融证券投教基地开展“进百校”活动,在内蒙古大学举办了一系列协同育人教育互动,深化校企合作,持续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程。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翔作讲话

陈国庆校长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内蒙古大学的基本情况和“双一流”建设成果,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陈国庆致辞

陈国庆校长指出,这次四方成功签署《校企合作战略协议》,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证监会、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致力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长投资知识,普及和提升广大学生投资者风险意识和理财能力。内蒙古大学将推动证券期货知识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体系,提升教师队伍金融素养,共同研究完善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创新证券期货知识学习和应用方式。

陈国庆校长强调,签约仪式是四方合作的良好开端,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未来的合作中不断整合资源,夯实合作基础,拓宽合作领域,共建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一体化基地,优势互补,发展共赢,在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人才培养、金融成果转化应用、金融科研创新方面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本次活动以“匠心合育、融沪学子、财商内蕴、助力资本”为主题,由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织。杜凤莲院长对促成此次合作的内蒙古大学三位校友张卫东先生、张春霞女生、赵新元女士致以诚挚的谢意。

郭喜副校长和刘翔副总裁分别代表内蒙古大学和国融证券签署《校企合作战略协议》

为校企实训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现场

(供稿:经济管理学院   摄影: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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