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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举行合作共建自治区质量发展研究院签约仪式2021-12-07    资料来源: 内蒙古大学新闻网

12月2日下午,我校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共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发展研究院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举行。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我校副校长高光来代表学校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作讲话

刘志彧指出,推动自治区深化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正是因为双方都有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力量的担当和推动自治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烈愿望,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发展研究院”。他表示,希望双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职能作用和内蒙古大学的智力、学科优势,互相借力、互补优势,做到政产学研用充分融合,努力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作讲话

白清元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内蒙古中小企业长期存在的质量意识薄弱、质量基础较差、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他表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蒙古大学合作共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发展研究院,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双方精诚合作,紧紧围绕全区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抓培训、搞研究、促合作、提质量,着眼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方式,提高效能,让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方面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校副校长高光来代表学校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我校签约后,将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服务企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和高校智力资源优势,为全区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推动落实质量强区战略,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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